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西藏旅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本公布之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的《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为了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30 日起开始停牌,并于 2015 年 12 月 5 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因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自 2015 年 10 月30日至 2015年 11月 27日,该区间段内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西藏旅游,股票代码:600749)、上证综指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上证综指
、申万休闲服务指数(801210.SI)的波动因素影响后,西藏旅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 32.01%与 26.65%,西藏旅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7]128 号)第五条:“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经公司董事会充分核查,在本次停牌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布之前一交易日止(以下简称“核查期间”),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国风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除外)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待就核查期间买卖西藏旅游股票的情况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
2、公司本次交易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中国证监会可能对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的股价波动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因此,公司本次交易能否按正常进度审核、以及能否审核通过,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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