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理清并明确对一幅摄影作品的欣赏或评价思,不仅有助于提高我们自身的艺术鉴赏力,更有助于丰富和强化我们在摄影活动中的洞察力与驾驭摄影工具的能力。
摄影按照功能的不同可大致分为记录性摄影和艺术性摄影,记录性摄影包括新闻摄影、文献摄影、科学摄影、生活摄影等;而艺术性摄影则涵盖风光摄影、人像摄影、人文摄影、静物摄影、商业摄影等门类。不同功能所产生摄影门类在鉴赏、评价中,思和标准会各有侧重。这里仅就艺术性摄影作品谈谈如何进行审美鉴赏与综合评价。
首先需要说明,艺术性摄影是指以审美价值为主导取向的审美活动及其作品。其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作品画面形式美来彰显作者想象力的同时,也呈现出积极向上的个性追求和社会、人文价值。
摄影作品,作为、交流信息的重要媒介,首先离不开吸引人注意力的形式美,即作品画面的构图美。特别是对构图元素诸如光线、色彩、远近、虚实、线条等元素的运用上是否恰当合理?是否彰显了符合当代审美价值导向的趋势和特点?
其次,作品的真实性不能偏离大众在客观现实基础上的艺术想象,即艺术想象中的“真实”。艺术摄影是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审美活动和创造性活动,所以,摄影作品在取自于现实生活的基础上,通过审美体验和艺术提炼又赋予它更深远或更有趣的含义,但这种真实影像的瞬间抓取必须符合大众的审美习惯和价值导向。否则将无法得到认同,也就更无法谈及沟通和交流。
一幅成功或者被广泛认同的摄影作品,一定是摄影工具在技术应用上恰当而成功的产物。所以,看待一幅摄影作品就不能不从相机使用技术上来加以研判,即镜头的运用(视角、明暗、虚实、景深、层次细节)是否得当?相机的把握(快门、、、多重、色温、白平衡)是否合理?是否结合题材发掘而将相机技术的运用发挥到了极致?
其次,构图技术的灵活运用也同样重要。构图尽管属于美学范围,但也是一门技术型的学问,并在摄影实践中具有独特地位。特别是光线、色彩、远近、留白、主客体关系安排等元素的灵活运用,并将其发挥充分、到位也是衡量作品“层次”的重要依据。
所谓作品想象力,是指摄影作品的直观形象能够引发观者更丰富、更深入的思考和联想,让受众能够除影像本身含义意外的主题、意境以及审美趣味的丰富性和深刻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同样是对画面的经营,但注意对画面元素所具有的象征、暗示、比喻、移觉等一种或多种隐含关系的灵活应用,就会使作品在主题和意境方面具有更多、更深刻的表现。
我们在评价一幅摄影作品时,往往是结合自己已有的阅读经历、文化基础、摄影水平等因素来对作品进行审阅和评判的。其中体现在“三比”,即历史比、同期比和自己比。
“观影如观人”,其实说明的就是摄影作品在题材选择、审美探索、技术把握、想象力发掘等方面所呈现出的独具个性的艺术成就、独特方式和鲜明特征。由于不同的生活经历、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在面对同一时间的同一场景时,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方式和艺术想象,并通过摄影活动产生不同层次、不同风格的摄影作品。譬如,我们经常所谈论的以某某人为代表的题材类、方法类或区域类的摄影流派,说明的就是这个某某人在摄影艺术探索中所体现的独到见解和鲜明特征。
什么是人文?人文就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文化现象。据此,摄影的人文内涵,是指摄影者在审美探索与艺术活动中,对于涉及到人类活动与文化现象的深刻关注和充分彰显,并以作品方式其独到的典型性观点与深刻性思考。
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鲜明、成功的摄影艺术工作者,不仅需要彰显其深厚的文化艺术素养和技术理论基础,还应体现出个人通过艺术方式表达其对人文、人文的深切关照和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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