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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警方:夜查旅馆常遇冒用身份证登记住宿的

※发布时间:2016-12-16 14:34:14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公安部建成失效身份证信息系统的消息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齐鲁晚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部门获悉,在现实执法中,冒用身份证住宾馆、上网甚至办理银行卡的案例确实较多存在,如果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上线并联网核查,将有效防止丢失身份证被冒用的可能性。

  在济南历城户政综合大厅内,几乎每天都有市民因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但是更多的市民却并没有意识到身份证丢失可能带来的麻烦。“很早之前,居民一旦丢失身份证需要登报进行挂失声明,后来新规实施就不需要登报了,而这让一些群众大意了。”基层户政民警称,其实一些麻烦就是因为身份证被冒用带来的。该民警称,她曾经接触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她的身份证有一段时间找不到了,她也没有到派出所申请补领。“后来一个偶然机会才知道身份证在别人手里,而这个人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竟将公司法人代表做了变更。”

  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民警遇到最多的是拿别人身份证登记旅馆住宿。“我们经常对旅馆进行夜查,其中就有少数人因为各种原因冒用他人的身份证。”据槐荫分局一派出所民警称,这些人有的是违法人员被追逃,有的则是想着干些不法的勾当。

  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今年我们辖区因为冒用身份证治安处罚十余人,其中有的进行治安拘留。”济南某区的一位户政民警说道。

  今年4月份,一名男子手持一张身份证来到济南某银行办理银行卡。细心的工作人员拿过身份证进行比对,发现证件上照片与银行卡申请人的面貌区别较大,并向其提出疑问,而这名男子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后经110调查,该男子手持的身份证并不是其本人。

  “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危害是非常大的,这一类银行卡很可能成为违法活动洗钱的工具。”据一线办案民警称,特别是电信诈骗最后一个取款环节,违法人员基本上都是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

  该办案民警称,他们曾经追踪一笔被电信诈骗骗走的款项,当时到了福建的一个县级市。“我们根据转账的账户找到了账户户主,可是对方就是一个种田的老百姓。”该民警称,这位群众就是因为别人给了他400块钱就将身份证借给他人办理银行卡。

  作为基层民警,他们也盼望着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能够早日上线,这样就很大程度上压缩一些违法犯罪活动的操作空间。齐鲁晚报记者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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