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我省将开始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本次合同示范文本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在2000年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后修订而成的。
今年5月底,历经4年多次修订、由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起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出炉。与2000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更加突出平等买卖双方,在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也更加注重买受益的保障。“2号,省住建厅、省工商局已将新版合同的通知转发给各地房地产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并要求在商品房市场贯彻执行。”省工商局工作人员说。
记者走访省城业内人士了解到,预售、现售商品房“一分为二”成为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最大亮点。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未对预售和现售作区分,合同条款设计不明确,不能有效诠释两者之间的差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对商品房现售进行了说明,反映随着行业的成熟与进步,现房销售已成为房地产业发展的方向。(记者 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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