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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青岛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发布!一图看懂…

※发布时间:2018-4-9 21:50:45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7.2万人,共计划招收本地中职学生3.3万人,本地生源职普比例保持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教育。

  (一)总体保持“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政策不变。今年“3+4”将继续有11所中职学校与5所本科高校在14个专业点开展试点,总招生计划预计在700人左右。具体招生计划将由省教育厅在近期发布。

  (二)扩大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范围。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通过积极争取,省教育厅对我市“三二连读”招生专业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招生计划。“三二连读”招生计划将由省教育厅统一发布。

  (三)普职融通实验班。扩大普职融通试点规模,试点学校由原来的6个增加到8个,招生计划由原来的270人增加到510人。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注册职业中专学籍,学制三年。实验班最低录取分数线分,主要组织学生参加春季高考,个别艺术类专业学生将参加夏季高考。实验班的录取与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同批次。

  (四)开展综合高中试点。试点在青岛艺术学校开设4个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计划160人,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综合高中实验班的录取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录取成绩控制在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线分及以内(录取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同时,在该校美术、音乐、舞蹈、播音等专业开设对应的中职班。为提高试点多样性,鼓励不同类型的学校开展探索,在青岛商务学校的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的计算机应用、会计专业开设综合育人班。两所学校的综合育人班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招生计划各80人,综合育人班录取分数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控制在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线分及以内。

  (五)自主招生。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参加自主招生并获得录取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但不能再被其他职业类、师范类学校录取。今年的自主招生共有8所学校的12个专业参加,招生计划185人。今年职业学校的自招报名从4月11号开始到14号结束。具体招生办法请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六)“鼎志班”招生。继续在青岛烹饪学校举办“爱基金·鼎志班”,招生计划36人。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为该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七)实现职业学校招生全市统筹。今年,我们将胶州市和莱西市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实行全市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从2015年开始,我市分4个年度逐步将原来分散在各区市的职业中专学历的招生录取,统一上收到全市网上录取平台,实现了职业学校学生网名、网上录取、网上注册学籍的全封闭运行。

  2018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5月11日(星期五),各区市教育(体)局通过网站、微信号等途径,发布本区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在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六)进行。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网名,6月23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25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五)报名,6月30日(星期六)确定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018年幼儿园招生政策与去年总体一致。各幼儿园招生范围由各区市教育(体)局确定。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按照划定范围招生。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部队、企业、高校、集体办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各区市招生时,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孤儿、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3.籍考生(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上述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总分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分)以内的,可由市教育局统一调拨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公办普通高中。

  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市教育局将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时通过四区教育(体)局反馈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时间内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