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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安庆老人为何如此迷恋土葬——Co-China周刊157期:土葬背后的观

※发布时间:2017-11-11 19:34:07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在我印象中,家乡安庆是一个很少有负面新闻的地方,它始终保持着一个皖南城市的低调与朴实。安庆曾是安徽的省城,“安徽”二字就分别取自安庆和徽州的首字,它依长江而建,在内河航运时代具有相当的地位,曾国藩曾在此兴办洋务,建安庆内军械所。与合肥盛产武夫不同,安庆盛产文人,陈独秀、张恨水、、诗人海子,不一而足。 不过,1949年新执政后,省城迁至合肥,内河航运的地位也让位于铁道,使得这座城市失去了往日的繁荣。如今,只有十岁的老人们才能忆起当年的光景,每每说起,无不充满遗憾。

  安庆是一个传统风俗依然兴盛的地方,祠堂、族谱、祭祖等族元素是乡间生活的重要内容,维系着同一姓氏族人的团结。尤其是在白喜事方面,乡党们从不怠慢。每年清明,是各个族叫劲的时候,他们出动庞大的车队,敲锣打鼓,浩浩荡荡而过,以此来比拼各家的。哪家老人过世,常常也是作法,风光大葬,车队巡游。

  祠里摆满祖牌位,除夕当天的一项重要仪式,就是向这些牌位献祭品,祠堂外鞭炮声震天,祠堂内烟雾弥漫,男丁们则排着队向祖先牌位叩头,祈求,族在一旁敲磬,口中念念有词。只有在这样古旧的场景中,我才感觉我和祖先特别接近。腊月二十四过小年当天,照例也要放炮,地把祖先牌位摆在堂上,意为将祖先接回家过年,俗称“接祖老人家”。

  在葬礼风俗上,安庆颇为特殊:安庆人忌讳血葬,逝者须先在山林僻静处停棺三年,棺材外建个小屋子,约一米高,名曰“厝基”,三年后才能正式下葬,以示纪念。这一习俗多见于古代,现代社会已不常见。《儒林外史》第十四回对此就有记载:“往前走过了六桥,转个湾,便象些村乡地方,又有人家的棺材厝基。”我爷爷九十年代去世,就是这般处理的,因地处皖南,连这存放棺材的小屋子都是仿徽派风格,黑瓦白墙。

  说到安庆的地方官,他们多是土生土长,熟悉民情。小地方,谈不上视野开阔,但形象尚可,百姓也多,因此官民之间形成了某种默契,尤其是在移风易俗方面,少有,1994年和2006年两次殡改都不了了之。用安庆民政官员的话来说,这是在全省“拖后腿”的,安徽全省火化率约为80%,安庆地区只有10%,“这让我们压力很大”。

  或许是因为这笔“长期欠账”而脸上无光,安庆近期开始动真格了,这也打破了这里的平静,“从2014年4月1日零时起,全市启动实施殡葬,城乡居民死亡后按实行火化、土葬。”安庆市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庆市殡葬实施方案的通知》如此。同时,安庆所辖各县出台,“6月1日零时起,城乡居民死后一律火化。”

  决心已定,力度空前。安庆市民政局提出,年底将全市火化率提高到50%,2015年力争70%。政策一出,坊间就炸开了锅,最接受不了的莫过于那些高龄老人们。据报道,有超过6名老人,为了能够赶在6月1日的大限之前“享受”土葬而。 从前文我对安庆风土人情的描述,不难窥见乡党们对祖先与死亡的态度。正因此,入土为安是乡亲们的一种,而为了土葬而,更像是一种殉节。

  这自然是本地执政者始料未及的,无论是面对还是善后处理,没见过大阵仗的都显得准备不足。安庆市外宣办对外称老人一事与殡葬没有直接关系,并称没有发生强制收走棺材的事情。但说法却自相矛盾,就在25日,桐城市宣传部副部长伍建强说,经摸底,桐城全市一共有4.6万副棺材,已经被处置()的约4.5万副,仅剩余800副左右棺材仍保留在居民家中,“部门将对家中仍存有棺材的人群进行重点关注。”

  在有着浓重土葬风俗遗留的安庆农村,棺木是许多老人后半辈子最重要的财产。做一副好寿材,需要十根杉木。一个成熟的木匠,要花三天打磨、卯榫成型,然后晾晒、刷两遍桐油、再次晾晒、再刷一遍土漆,总共耗时半个月。木匠一天的收入,是普通村民的数倍。做好寿材是件大喜事,主人要宴请亲朋,意喻增寿。 因此,棺木是许多安庆老人眼中最为金贵之物。据新京报的报道,桐城大关镇旵冲村,今年88岁的潘已4次,但最终被救活,在其子女恳求下,村委会同意暂不收缴她的棺木。5月25日,她以含糊不清的言语表示,棺木是她目前活着的唯一指望。

  也有人猜测,此事的根源是前几任安庆领导懒政和现任。“前几任本土成长的干部太了解安庆民风了,不要说这样的政策会,就算分地少分了一尺,也是有人喝农药的。现任是宣城调过来的明星,急于前进。”说到这里,我想起秦晖的书中讲过中国古代有种流官制,为了防止本土盘根错节,常从外地调来县太爷,弊端是不熟悉本土情况,缺乏本地民望,短期行为泛滥,追求政绩、大干快上就是一种表现。

  更有甚者,广东揭阳曾被过卖尸的产业——把乞丐、智障人士,将其尸体卖给刚有亲人过世的人家,用来拿去火葬“顶包”,而自家亲人的尸体便可土葬。如此骇人听闻,充分显示了殡葬的困难。但有观点认为,总是比活人多,与活人争地,久而久之,占地愈多,殡改这件事虽不得但始终是要做的。

  法律学者则认为,已经强制殡改的法律基础。2012年11月,时任总理签署第628号国务院令,决定删除《殡葬管理条例》中民政部门有权对拒不改正违法土葬、建造坟墓行为强制执行的条款。中国大学民商法教授王涌告诉我,这使得地方失去了采用强制手段的法律基础。同时,有律师称,棺材是农民私有财产,强制拆解,明显是私权,这体现了基层治理的。而另一位学者则强调决策的程序,他认为,殡改这件事需要立法过程来决定,否则任何方案都没有性。

  于建嵘也指出,在安庆殡改中,制定的政策存在问题。对于老百姓的问题,不能以一个时间为准“一刀切”。此外,土葬的范围同样不能搞“一刀切”,要看各地的民俗习惯和地理情况。于建嵘认为,一个地方是否要推行火葬,不能是行政长官的“一声令下”的结果,而需要详细的调查,搞清楚此地推行火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如果是节约土地,那就要拿出数据,明确到底节约了多少土地。如果是为了节约木材,就要明确节约了多少木材。目前很多地方是火葬之后再放棺材里埋了,并不能达到节约木材的目的。还有一些山区,很多土地不是耕地,火葬也达不到节约耕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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