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酒店承认问题由自身所致,已经赔礼道歉并退还房费,但是了李先生主张的888元损失赔偿请求。
14日凌晨4点过,来自南充的李先生和太太驱车200余公里,下榻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的龙庭大酒店,“我们办事的地方就在酒店附近,以前也在这里住过”。
然而,当他们拿着8521的房卡打开房门时,却看到房间取电槽里已经插着卡。走进房间一看,床上竟然睡着一个“一丝不挂”的裸男。
“我老婆被吓得一晚没睡,遇到这种事情也觉得很晦气。”因此,即便房费已被退还,李先生还是向酒店索要888元损失赔偿。
14日下午1点半,记者来到龙庭大酒店。“说睡着裸男太过了,只是没穿上衣而已。”前台工作人员说。
随后,酒店客房部经理郑飞在接受采访时,承认酒店确实有错,但房客要求888元红包确实“太过了”。
他告诉记者,由于前台操作失误,没有将夜班值班经理的住房记录录入房态,才导致同一房间开给了两批客人。
“今天早上8点,我已代表酒店向他们道歉,并主动免房费、赠送果盘。”郑飞说,但是没想到李先生仍向我们索要888元红包作为损失赔偿。
“只要是人就要犯错,每个酒店都有可能发生这种问题,我们已经免了客人房费,他们并没失。”郑飞说,李先生索赔后,前台曾主动提出补偿200元,但是被对方。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到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畦淞。他认为,此事中的酒店房客李先生并没有主张损失赔偿。
“涉及侵权时,被侵权人才有依据主张损失赔偿。在此事中,李先生和太太并没失。”夏畦淞解释,酒店一方出于名誉的目的,可以适当给予房客一定的补偿,但这和赔偿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推荐: